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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明哲教授谈高考的十大罪状之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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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1-26 11:13:44
马明哲教授说:中国式高考,多少年来“自古华山一条路”,虽然目前社会趋向多元化,可谓“条条道路通罗马”,但多数家长仍然将“宝”押在“一考定终身”的单行道上,而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。中国式高考及其派生出的应试教育已经使我国的教育偏离了初衷,失去了教育的本性和灵魂,对中国学生的负面影响快赶上“科举”。这里暂且列举高考十大罪状以供参考。
十大罪状之三、 扼杀孩子的天性,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。
马明哲教授说:孩子喜欢什么?戏耍,这是孩子的天性。孩子成长期需要什么?团队精神、群体生活以及和人交往的健康人格,孩子生活的并不完全是学习,这段生命期是他本身的生命价值,应该要让他每天快乐,人格个性等等各方面健康发育。但现在的孩子在上学期间就是吃苦学习,好像十年苦读生活都是为了金榜题名时,为了这个目标,孩子真正应该有的这段生活没有了,给他抹杀了,没有了生活的权力。这是对生命的认识极大的偏差,一笔购销了孩子十几年的生命权力,也剥夺了他个性发展的潜力。
马明哲教授说:再一个学习是人的第一需求,学习本身也是一种快乐,而不是“现在的苦是为了将来的甜”。现在的学习不是一种甜吗?为什么非要逼得孩子将幸福的事情变成一件损害心身的痛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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